一、年检范围及换证对象
1、年检范围:
凡持有1995年以后北京市财政局制发的《会计证》或《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均在本次年检范围之内。
2、换证对象:
凡持有1995年以后北京市财政局制发的《会计证》的人员,年检合格后全部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财政部统一样式、全国通用)。
凡持有本市制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只参加年检,不进行换证。
二、年检、换证时间安排本次年检工作从2003年1月6日开始至2003年10月31日结束,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换证工作同时进行。为保证年检、换证工作有序进行,实行按《会计证》或《会计从业资格证》尾号逐月办理的办法,即参检人员按《会计证》证号或《会计从业资格证》档案号码的尾号于相应月份到年检点办理,尾号为0的于2003年10月份办理。从换证结束之日起所有《会计证》停止使用。三、参加年检、换证需准备的材料:
1、《会计证》或《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卡)原件。
2、学历证明、会计专业资格证书原件,以备核实。
3、2张1寸免冠同底片近照(背面写上姓名),持《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可免交照片。
4、符合《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中免年检或继续教育的持证人员,应按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详细内容见北京会计网,网址:www.kuaij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