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事劳动保障局、统计局,省直各有关厅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07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07]14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今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和省统计局共同负责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具体报名和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日期定于2007年10月21日(星期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为: 初级资格: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三、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报考对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在岗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除遵纪守法、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初级资格: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报考中级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大专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六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结业,从事统计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一年; (5)获博士学位。 以上专业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31日。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07年6月4日至6月29 日。 (二)报名地点: 1、市、县考生按属地原则到单位所在地市、县人事劳动保障局报名。 2、海府地区考生可直接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报名(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二楼;电话:65375001) (三)报名办法 凡符合条件,愿意报名参加考试者,按如下程序办理报名手续: 1、报考者到相应报名点购买《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信息卡》。 2、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查后签署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必须说明考生填写的内容是否属实,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由审查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3、填涂《报名信息卡》;填涂信息必须与《资格考试报名表》内容相一致。 4、持《资格考试报名表》和《报名信息卡》到相应报名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缴交考试费用。 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考生须提交或提供下列有关资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壹份; (2)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黑白、彩色不限)三张。 报名结束后,各报名点要及时将考生的有关资料按报考级别分类整理,填写《海南省二00七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并按汇总表排列顺序将《考试报名表》、《报名信息卡》、学历证书复印件等分别装订成册或整理装袋,于2007年7月3日前送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汇总。
五、考场设置及准考证领取 2007年度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在海口(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于2007年10月8日至10月18日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领取本人准考证。
六、考试费用 考试费用按每人160元标准收取。收费用于试卷征订、考生信息计算机处理、准考证制作、考场租金、考场监考管理、阅卷及成绩发布等考试事务工作的支出。
七、考前培训和考试指定用书、资料的订购 2007年度中、初级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负责预订。需参加培训的考生请与省统计局组织人事处联系(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52号七楼,电话:65373321,65343010)。全国统考办开设了“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热线电话”,电话号码为当地“16899111”或“0101699111”
八、阅卷及成绩查询 阅卷工作由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统一负责。 考试结束一个半月后,应考人员可通过互联网http://www.stats.gov.cn(中国统计信息网)查询考试信息。
九、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合格者,由省人事劳动保障厅核发由人事部和国家统计局共同用印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七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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